2月17-18日,福建省林业厅组织专家到长汀,对汀江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项目进行预验收。检查组一行实地察看了河田镇窑下村、三洲镇丘坊村、濯田镇永巫村等汀江河沿线公园保育区、合理利用区等地,考察了湿地公园核心区的宣教馆、湿地生态园,并召开验收反馈会。
据悉,2014年1月30日,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准汀江湿地公园开展试点建设。三年来,围绕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目标,长汀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利用为辅”原则,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退耕还湿、砂场整治、养殖场整治等。通过采取系列措施,公园范围内湿地资源得到较好保护和恢复,野生动物栖息环境明显改善,鱼类增加1目4科12种,鸟类增加1目5科26种;公园宣教展示区基础设施完善,是全省唯一能对外开放,展示湿地保护恢复成果,发挥重要宣教功能的湿地公园。在实地检查和听取汇报后,验收组对汀江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表示长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工作,在机构建设、保护投入、宣教展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检查组也对试点验收工作的组织、考察路线的细化、内阅资料的归档、公园外部标识的完善以及保护管理环境的控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