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至6日,福建省财政厅、发改委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试点调研组到长汀县调研。长汀县副县长刘伯锋,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汇报会。
根据福建省委、省政府《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省政府《关于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省财政厅、发改委负责牵头开展2018年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试点任务,并成立调研组,调研产生全省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座谈会上,刘伯锋副县长代表长汀县政府汇报了长汀开展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及需要完善的环节。与会的长汀县直部门负责人分别结合部门实际积极发言,提出了各自意见建议。
此次调研组到长汀县,主要从生态基本情况、生态建设存在的基本问题、生态环境资金投入情况、生态环境考核指标、建立综合性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等方面听取意见建议,力求完善这一机制的可操作性,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