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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水土流失治理经验”系列一:政府主导 部门合力


  发布时间: 2017-04-24   信息员:

    长汀县曾是我国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县份之一,水土流失历史之长、面积之广、程度之重、危害之大,居全省之首。治理难度,可想而知。经过多年艰苦努力,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长汀县的成功实践,不仅是福建生态省建设的一面旗帜,也是我国南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的一个典范。正如水利部部长陈雷在总结推广长汀水土流失治理经验座谈会上所说的:“在长期治理水土流失的实践中,长汀人民探索出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的有效做法,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值得我们认真总结、学习和推广”

    政府的有力领导,强力推进,多部门的协同作战,形成了水土流失治理的强大合力,使得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持续推进、成效显著。纵观长汀20多年的水土流失治理过程,政府主导,部门合力是治理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的前提。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各级领导高瞻远瞩,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财政部、环保部、林业局、扶贫办等有关部委,从政策、资金和项目等各个方面给予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以大力扶持。特别是福建省委、省政府把长汀列为全省治理水土流失的试点、列入全省为民办实事项目,为长汀县开展这场人与自然的伟大战役提供了坚强的保障和有力支撑。历届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水土保持摆在全县经济发展的战略大局中去审视,放在关系全县人民安居乐业的现实要求上去谋划,始终怀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就成立了正科级建制的水土保持事业局,建立县、乡、村三级党政领导挂钩制度和县乡部门挂钩、协同作战机制,形成水土流失治理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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