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学会森林公园分会
 
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级森林公园负责人交流挂职工作的通知(中林园函字2016[01]号)

  发布时间: 2016-01-19      

中国林学会森林公园分会

(中林园函字2016[01]号)

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级森林公园负责人交流挂职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会员单位:

根据《国家级森林公园负责人交流挂职管理办法(试行)》,为促进国家级森林公园相互学习交流,提升国家级森林公园负责人理论实践水平,强化国家级森林公园的能力建设,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同意,中国林学会森林公园分会决定开展2016年度国家级森林公园交流挂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任务

国家级森林公园交流挂职工作是中国林学会森林公园分会今年的重点工作,各会员、各会员单位要根据公园发展的实际情况积极参与、精心组织,认真选派,支持、配合分会推进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挂职交流方式

本次挂职方式采用互换挂职的方式:即国家级森林公园负责人交流挂职基地之间互换挂职人员。有意向的单位和个人可提前做好对接。挂职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12个月三种。

三、挂职选派对象和数量

2016年拟确定 “国家级森林公园负责人交流挂职基地”15-20个(拟定在2016年的森林公园分会年会上,将给予交流基地授牌),拟选派国家级森林公园负责人交流挂职人员10-20人,具体数量视申报情况而定。交流挂职基地和交流挂职人员必须符合《国家级森林公园负责人交流挂职管理办法(试行)》的具体要求。

四、材料填报及要求

有意向接收并选派干部外出挂职的国家级森林公园,请认真填写《国家级森林公园负责人交流挂职基地申请表》和《国家级森林公园负责人交流挂职人员申请表》(见附件)。并于2016315日前,将申请表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至中国林学会森林公园分会(联系人:修新田;联系电话:05918378928515659370449;邮箱:zgslgy@126.com;通讯地址:福建福州仓山区上下店路福建农林大学明德楼814;邮编:350002)。

《国家级森林公园负责人交流挂职管理办法(试行)》可登陆“中国林学会森林公园分会”中的“条例规范”栏查看。本通知和有关表格可登陆“中国林学会森林公园分会”中的“最新公告”栏下载。网址:www.zgslgy.org

五、表彰

学会将对国家级森林公园负责人交流挂职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单位给予表彰。

附件一:国家级森林公园负责人交流挂职基地申请表

附件二:国家级森林公园负责人交流挂职人员申请表

中国林学会森林公园分会

0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级森林公园负责人交流挂职工作的通知(2015[0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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