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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泉州南安市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顺利通过水利部组织的专家评审


南方水土保持研究院   发布时间: 2017-04-24   信息员:

201715日至8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原司长刘震带领由水保司生态处、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太湖流域管理局、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福建省水利厅、省水土保持试验站、福建师范大学等有关单位组成的专家组及相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对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泉州南安市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进行评审。福建省水利厅党组成员、林捷总工全程陪同考察和评审工作。

上杭县位于福建西南部,近年来,上杭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着力点,围绕“强水利、美生态、富百姓”的工作目标,坚持“上杭经济要发展,水保工作要先行”的发展理念,将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改善生态环境的基础工作,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全面推进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经过多年水土保持生态保护与建设,截至2015年底,全县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2.53万亩,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达到80%以上,土壤侵蚀量减少45.5%森林覆盖率77.1%,林草覆盖率86%,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效果显著。

  

南安市地处福建东南沿海,是“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亦是海峡西岸经济区新兴现代城市,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南安市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并将水土保持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历经30年(1985-2015年)的治理,南安水土流失率从上世纪80年代初的48.41%下降到如今的15.72%,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67.2%,陡坡开垦得到全面禁止,25°以上陡坡耕地全部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坡耕地63.3%得到治理;林草保存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90.4%;治理度80%以上的小流域面积占全市应治理小流域总面积的64.2%。形成了防治规模较大、措施体系完善、建管机制健全、综合效益突出、示范作用显著的生态体系。

                                        

与会专家和代表分别考察了上杭县、南安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现场、观看了专题片、听取了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的工作汇报,经质询、讨论,上杭县、南安市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顺利通过水利部组织的专家评审。

  

刘震从组织领导、部门协作、机制创新、项目规划、资金投入和目标考核等方面,对福建省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下阶段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认清当前新形势,结合《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对福建水保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不断探索创新茶果园等治理模式,建设更好的精品示范工程,打造更好的生态环境;二要进一步实施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按照项目管理办法,抓好建设进度和质量,同时结合民间资本加大对工程的投入力度;三要强化预防保护,正确处理好开发和保护的关系,不断加大水保监督执法力度,完善封山育林有关政策,适时研究探索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四要以地方生态立县(市)发展战略为指导思想,把水土保持工作融入到总体布局中,进一步探索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五要加强宣传科技支撑,通过建立水保科技示范园区,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公众水保意识,同时做好监测工作,为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

  

   “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创建活动自2011年开始,目前全国共有42个县成功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福建省已有长汀、德化、永春、尤溪、武夷山、光泽、平和、宁化、上杭、南安10个县(市)获此殊荣,创建工作位居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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