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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委员会
组成单位: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福州大学福建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和环境与资源学院、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生态研究所、福建省林业科学院、福建省水土保持试验站、长汀县水土保持事业局等共同组成。 主要职责:建设管理委员会作为研究院的决策机构,具体负责确定研究院的发展方向、设定研究院的发展目标,监督和审查财务预决算,制定研究院章程,确定管理委员会的管理模式,协调研究院与相关单位的关系等。 建设管理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五年,主任由福建农林大学担任。
2.学术委员会
南方水土保持研究院第一届学术委员会组成
主要职责:为管理委员会提供技术和政策咨询,评价工程设计方案,提出研发工作计划,提供技术经济咨询,审定研究院的学科布局、发展战略、开放课题及其它重大学术事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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