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促进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与要求,及永春、尤溪县申请文件,福建省水利厅于2014年10月15-18日,分别在福建永春、尤溪县召开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专家初评会。参会特邀专家有:水利部植物管理中心副主任蔡建勤教高,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左长清教高及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教授共6人。

与会专家严格根据《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评定标准》有关要求,采取现场考察、资料审阅、听取汇报、质询讨论等方式,对永春县、尤溪县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创建工作进行了考核和指导。

专家组认为,福建省水利厅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积极部署,组织有力,措施到位;永春、尤溪县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创建工作效果显著、独具特色: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成立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二是措施布局合理,治理效果显著,各项指标均达到相关标准;三是依法依规开展监管工作,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四是重视水土保持科技支撑作用,生产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促进群众增收;五是水土保持措施管护责任落实,档案资料较完整齐全;六是持续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福建永春、尤溪县均符合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的标准和要求,通过省级初评,同意推荐申报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